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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解?就解決自己吧!

作者 黃金獵犬( http://blog.xuite.net/emanon.yao/baseball

今年是台灣發展棒球的第101年,但賭博的歷史絕對更為久遠,據了解,台灣有棒球運動開始,就和賭博有某種程度的關係,這倒不是說,台灣的棒球是一種「賭 博性」遊戲或富有高度「詐欺性」的運動,而是它是台灣最受歡迎、最容易讓民眾觀心的共同話題,相對的也最容易成為民間投機游資的集中的標的物。

好賭是人類天性

除了棒球之外,台灣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賭,前幾年熱過一陣子的撞球、保齡球甚至籃球,都曾經有賭博涉入的傳聞,甚至連各種選舉的結果都可以成為賭博下注的標 的。職棒發展後,因為電視場場直播的關係,讓賭客更容易了解比賽狀況,也更有興趣下注,所以賭棒球成為最近十幾年最熱的地下賭博活動。

職棒涉賭事件不斷,是因為黑道勢力破壞賭博的遊戲規則,以「詐賭」來賭錢;他們以各種方式來控球員,希望球員們能控制比賽的比分,達到讓他們獲利的目的, 他們利用各種管道接觸到球員後,可能以朋友交情、酒色玩樂、高額酬勞來引誘球員。球員一旦接受招待或者拿錢之後,黑道就此纏上身;球員如果不從,很可能就 會遭到暴力威脅,甚至危害到他們的家人。所以台灣的黑道在綁棒球員的方式,很像以前的伊斯蘭教徒傳教方式「一手彎刀、一手可蘭經」,球員是很難拒絕的。

從小球員教育開始就出了問題

從球員角度來看,台灣的球員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從國小就開始打棒球。他們很多是來自單親或問題家庭,把小孩交給球隊管教,從小就脫離家庭過著集體生活。 由於只要求球技而忽略學業,大部分學校對球員的智識、品德教育是付諸闕如的,影響他們最深的就是教練,教練個人的價值觀會影響他們一生。在基層教練素質不 佳的狀況下,教育出來的球員在行為判斷和道德認知上的確和一般人有不少歧異。

小時候比賽可能打一支全壘打,球迷高興就賞給他們一百元、五百元現金,教練叫他們拿,他們就拿,後來才知道那是球迷賭球贏錢後發給他們的賞金或請他們吃 飯,這是台灣人所謂的人情味。如果賭客輸錢輸多了,偶爾要求球隊配合讓他回本,想辦法讓他們贏錢,球員、教練也會在「義氣」或「人情」的考慮下,用故意輸 球的模式來回饋平常「照顧」他們的人。

如果突槌的話,就會出現十幾、二十年前三級棒球常發生的,球迷打小球員、裁判的暴力事件,據了解,這是為什麼嘉義原本棒球運動興盛,一度少棒隊伍紛紛解散的原因。

久而久之,球員們不會覺得為「義氣」、「人情」而不在比賽發揮實力有什麼不對,配合的話,不但不會被打,還有錢可以賺。

連政治人物甚至司法人員都涉入

時報鷹事件發生之後,球員們的觀念是有修正,大部份都知道打假球是不對的,大部分球員也是認真的。

但黑道勢力因為一場比賽的賭資動輒上億、獲利幾千萬,食髓知味後反而更昌獗,他們結合了地方派系、政治人物甚至一些不肖的情治、司法人員也參與了這種遊 戲。因為「後台硬」,所以對球員的操控能力更強,媒體或情治人員想要揭發他們會有更多顧慮;相對地來說,對少數不肖球員更具保護力,會更肆無忌憚的去找配 合對象打假球。如果以經營企業的角度來看,黑道和打假球的配合,在業務、行銷能力上,絕對是一流,比職棒聯盟的行銷強上好多倍。

放水球事件絕非個案

政治人物涉入有多深,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但從風聲可知各級議會都存在這種「大哥」,議事庭變成各方「大哥」對賭的簽賭站,每周十場的職棒比賽,成為政 治、黑道人物最佳的洗錢或賺錢管道,檢警、司法單位不見得敢辦他們。從這次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被「飭回」就可以看得出一點端倪。
不敢辦或球員不敢舉發,很簡單,賭博、背信不是重罪,審判程序緩慢不說,即使有罪關沒幾年就出來了。以時報鷹那個案件來說,從起訴到定讞一共耗了八年,球員的判決結果是緩刑,黑道的刑期也不長。在審判過程中或服刑後,球員會持續遭到黑道壓力。

所以不論三商虎、兄弟象、時報鷹、興農牛、La new熊或現在的中信鯨隊,每過一段時間傳的職棒涉賭案,不是個單一事件,只是被逮到的黑道小弟或球員不同罷了。

球員在這個共犯體系裡,只是生產線上的裝配工人,可以隨時替換,大老闆呢,則一直在後面穩如泰山,工人離職再召考聘用就好了,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所以光是開除球員,只會有非常短暫的嚇阻作用,對這個生態沒有絲毫改變。

安全組力量不足挑戰龐大共犯結構

中華職棒的安全組成立之初,在候友宜的出面後的確網羅了不少優秀的退休刑警,也的確有一些作為,像是部分球隊的明星球員在「沒有明確理由」或「戰力不符」的狀況下,突然間被球團釋出或解約,就是他們的業績。

但這些優秀的退休刑警,在中華職棒普遍待不超過一年。第一,是他們有志難伸,他們要挑戰的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黑白共生的共犯結構,光是高超的偵緝技巧,是無法對抗處理某些政治力,他們能做的只是偵察、反應然後片面的幹掉球員。

第二、安全組查到有問題的球員,大部份都是各隊的主力或明星。在台灣目前球員來源質、量都不佳的狀況下,除兄弟象隊之外,遇到這種狀況,都會希望給這種等級的球員再一次機會,所以,即使安全組舉發,球團也不見得會有爽快的處置。

第三、這些高階退休刑警在警界都有相當的地位,他們投身職棒聯盟,本來已經是賣面子、委屈了,但他們做事獲得的權限處處受限……,所以沒多久就在人生另有 規劃的狀況下掛冠離去了。後來再進來的安全組成員,原本在警界的位階就沒有之前的崇隆,影響力也小得多,在工作執行成效上也慢慢因為要「生存」而更有保 留。

聯盟球團能做的事情都很有限

至於球團之所以用「戰力不符」當理由,或者根本不說明,事實上有他們為難的地方。要說自己的球員涉賭,第一個問題就是「舉證」、「進入司法程序」,球團或聯盟安全組不是司法檢調單位,舉證對他們來說是相當困難的事,其實有些只要長期觀察有不合理狀況,就可以直接處理。

如果要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司法程序漫長又臭不可當,中間會扯出什麼意外難以估計,而且容易成為社會焦點,嚴重創傷球迷的心和他們的票房收入,所以非到必 要,球團不願意在檯面上處理這樣的醜事。一些薪水高、簽約金高、人氣高的「三高」球員突然離開職棒,理由不用說明,內行的一看就知道了,球團不會笨到跟自 己花大錢的投資開玩笑。

如果突然有在聯盟、球團控制外的狀況發生,像最近三年爆發的簽賭案,分別由中部打擊罪犯中心、雲林地檢署、台南地檢署發動,行動前都不曾和中華職棒打招 呼,中華職棒能做的,就只是砍掉球員和向社會大眾不斷的道歉,除此之外,他們能做的事很有限,畢竟,他們只是一個商業團體,無法去改變社會。

司法偵辦對檢肅黑道有多少成效?

但我們可以反過來看這些檢調動作,除了搞大新聞,抓了幾個球員之外,對檢肅黑道有多少成效,才是更值得關心的。

全面性停賽,甚至解散中華職棒聯盟,有些球團領隊問我,停賽可以解決什麼問題?我覺得是應該考慮的方向,因為目前的問題都是解決不了的。

從發展目的來看,職棒應該是民眾的休閒活動(Playment)和共同話題,但在目前台灣病態社會生態無法改變的前提下,中華職棒無法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民眾對他們的存在有相當的疑義,不但無法成為休閒活動,更是譏笑的話柄。

民眾縱容黑金政治才是病根

其次,職棒應該是棒球運動發展的火車頭,應該促使基層棒球更加健全的發展。但中華職棒一直沒有成功地扮演這樣的角色,近幾年這樣的角色已被美國職棒取代, 有潛力的好手不斷向美日發展,以今年的亞錦賽來說,大部分的中職教練選手有一個共識,「中華職棒六隊中找不到可以壓制日韓五局以上的投手」。

第三、職棒是一種商業活動,但18年來,除兄弟象隊曾有兩年獲利紀錄,其餘各隊年年都有巨額虧損。對企業來說,投資職棒是一種回饋社會的行為,同時也為企業形象加分。但現在投資職棒,不但要註定虧大錢,還要賠上企業形象,已失去了企業投資的目的。

台灣人如果喜歡賭職棒、如果願意繼續縱容黑金政治,我想,失去他們喜歡的職棒運動,可能是必需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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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利大聲罵……

作者/黃金獵犬

職棒到了危急存亡之秋嗎?你贊成劉保佑的說法,還是繼續對「洪教主」嗤之以鼻呢?

近一、兩個月,機緣湊巧和中華職棒「高層」有了些交談的機會。10月2日當天自掏腰包以「棒球記者聯誼會」之名宴請了中華職棒會長趙守博,不想套關係、拍馬屁,也不是跑新聞,只是為了讓記者會員們和這位中職的現任領導人多熟絡,同時藉機提出建言。

酒宴中,我告訴趙伯伯:「記者聯誼會成立十幾年來,從不曾請聯盟會長吃飯。」自乾一杯:「因為你是中職十七年來最認真、最投入的會長。」

這也是請他吃飯的目的之一。

棒球記者遲到習性很難改,尤其是早上、中午這時刻,想午夜或破曉才入眠的夜貓早起相當為難,即使當主人請吃飯都一樣。除了負責買單的我和主辦人總幹事廖以容外,趙會長準時出席,十分…二十分鐘後,記者們才魚貫出現。

什麼時候不是意興闌珊?

趙伯伯不厭其煩的一遍又一遍告訴剛拉椅子坐下的記者們,職棒目前面對的問題,和他對政府的期待,談得最多的,是坐在他身旁的民生報棒球組召集入王惠民,隔天談話內容出現在民生報顯著位置。

中華職棒》經營遇困境 有人不想玩了

我因為當天要趕到高雄跑比賽,加上長官不喜歡體裁較硬、不有趣的話題,交給同時赴宴的同事處理,未就趙會長的談話有任何描述或報導。

惠民哥的報導引起很大的關注,每天都有球員、行政人員問我是真是假,我只能回說:「編輯大標下得太重,是『意興闌珊』沒說『不玩了』,咱們這十年來,又有什麼時候不『意興闌珊』?」

自己不行,只會向政府要糖?

但複雜的現況和理念,難以在報端的幾百字解釋得清楚,趙會長的苦心終究引起若干球迷的不理解或不諒解。

作家米果寫了篇《請問,CPBL會長……》

「什麼叫做『政府為棒球做了什麼?政府又為職棒聯盟做了什麼?』我彷彿看到一個習慣要糖吃的小孩,賴在地上淚水涕零,哭訴撒嬌,再不救我,我就死給你們看!」

「十七年以來,這種經營職業棒球的態度,還能讓球迷如此死心塌地,都要稱得上世界奇蹟了,這時候還因為收視率不佳,票房不夠,因為轉播權利金無法予取予 求,就來怪罪好手被國外球團挖走,推託王建民與洋基搶走球迷,甚至負氣說那種幼稚而小格局的牢騷,說真的,一肚子火氣,恨不得甩個兩巴掌。」

學長瘦菊子也寫了《關於趙會長對中華職棒困境的有感而發》

「政府一直視職棒經營為商業行為,但至今有那一隊賺錢?」

眉批:職棒經營不是商業行為嗎?而一定要賺錢才算商業行為嗎?那政府豈不是要保證每個商人都賺錢嗎?天底下有那麼好的政府嗎?為何不問:球隊怎麼不賺錢?比賽不好看嗎?球員球技、拚戰精神不足嗎?球場服務差嗎?票價太貴嗎?

對於類似的問題,小犬亦於2003.7所寫的《誰說一定要虧錢》中談到:

「沒有人規定組職棒隊就一定要虧錢。」立即給了我答案。洪領隊絕對是對的,天底下沒有虧本的生意,既然是職業棒球,就沒有一定要賠本的道理,職棒是「生 意」不是「主義」,管你什麼樣的思維、原理原則,管你黑雞、白雞,只要是能生蛋的都是好雞。強用道德層次或棒壇的發展命運來審視洪瑞河,是不公平的。

台灣棒球運動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執事者短視近利,沒有可大可久的格局,看不到永續經營的決心和手段,具體點來說,就是最像流動攤販的兄弟象隊,竟然是台灣最具人氣、球迷最多的球隊。

誰說經營職棒一定要虧錢?

我是認同米果和瘦菊子的。3年前的我就曾甘冒不諱直牴洪瑞河,讓他氣得找我長官吃飯。但現在,想法有點不同,稍稍能體諒洪瑞河、趙守博的心情,對於劉保佑則是現階段「欣賞」和一點點「崇拜」。

兄弟在台北市美麗華百貨舉辦球迷嘉年華時,洪瑞河對我和惠民哥、學長吳育光談了很多,現在隱約還記得他談了幾個重點:

1.誰說中小企業不能經營職棒。
兄弟象三連霸時期,曾經有盈餘。他有信心在有效的成本控管和開發下,不必虧太多錢。

2.誰說職棒一定要虧錢。

3.人才質素未達一定水平前,二軍建制沒有迫切性。

4.兄弟象絕對是最後一個熄燈的球團。

相信洪領隊所陳述的看法,一定會引起大多數球迷的撻伐,如同米果、瘦菊子及若干年輕的棒球記者同業們。

虧了十幾億,像在搞慈濟

但如果轉換一下角色來思考,如果把我們從球迷的角色轉換成自負盈虧的經營者,賺錢希望不大,如果要賠,每年可能上億。這種傻事,你、我或者我們認識的人有誰會做?

中華職棒打了17年,的確有不少球團做傻事,統一、兄弟是元老球團,算是傻勁十足,這些年來他們虧損上億,甚至十數億,還在苦苦支撐。因為他們,很多球員有了工作、周邊產業的從業人員有了收入,其中也包括我。

他們雖是營利事業,但卻做了類似慈濟的事,從某種角度去看反而比較像慈善單位,我不覺得有任何人,有權利強制要求球團該如何如何,畢竟錢是他家的,肉長在他們身上,愛怎麼花是他私人的事,肉割多了,喊喊痛,又有什麼不對的呢?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覺得對無法苛責中華職棒各球團。

老闆也要個給他繼續經營下去的理由

如同劉保佑所說:

職棒大環境低迷,球迷會問「給我願意進場看球的理由。」身為球團老闆,La new劉保佑也想問球迷,「給我願意繼續經營下去的理由。」這些年來,球迷權利無限上綱,經常在網路批評球隊的決策,劉保佑認為,球團賠錢賠到手軟,換來的卻是「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從另一個深層一點的角度出發,棒球運動不是私人的,不是家天下,是台灣百年來各種社會資源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裡面有大家的新台幣,有爺爺、叔伯、兄妹、親朋的淚水、歡笑聲,有我們共同的記憶,所以做為球迷的我們,對棒球的感情有寄望,當然有權利要求。

如此說來,中華職棒是社會公共財,理應受到社會大眾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經營者有責任讓他更好。從這個角度出發,小犬、米果、瘦菊子…乃至廣大球迷對中職的不滿、振振有辭的批判,自然取得眾人可以認同的正當性。

該是向政府大聲要求的時候了

然而,這裡面產生了一個不對等的關係,職棒球團不是社會啊,不是公法人。為什麼要承擔如此不可負荷之重?憑什麼要求他們一定效法美日職棒的經營規模,投注更多更大額的金錢呢?

La new是十七年來經營方式、理念最符合球迷要求的一個球團,我深深為他感動,總冠軍賽、亞洲職棒大賽的表現,也足以讓台灣球團為之喝采。

但如果再不給予支援,投資環境或政府態度沒有改變,La new還能再撐多久?這麼用力投入的球團,兩年內爆發了2次黑金涉入的陰影,打敗三星獅後陳金鋒、吳偲佑要被挖角,如同劉老闆在《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中 所述,他是隻自身難保的母雞,他還能保護他的家園、子女甚或自己的性命多久呢?那麼,除了劉老闆之外,其他的5隻母雞呢?

或者我們再仔細看看四級(含大學)棒球隊的經營處境,你會發現類似的問題。

想表達的,是米果、瘦菊子和大多數球迷都是對的,職棒應該要改革,而且刻不容緩,他們在要求政府之前應多做檢討,但我相信,在政客不斷消費台灣棒球的同時,職棒有權利要求政府給予一個理想的投資環境,這兩個方向應該是並行不悖,可同時進行的。

是我們大聲向政府要求的時候了。

參考網址:

La new官網

蘋果日報

米果【私.生活意見】

瘦菊子燦爛的球季

No Name Baseball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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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健全職棒環境發展

文/黃金獵犬

職棒為何會衰退?此命題次序顛倒,當問1996年第一次職棒賭博案爆發後,中華職棒可曾真正興盛過?

或許有人以為2001年世界盃中華隊奪得第3名,中華職棒著實熱了3、4年,票房衰退是這一兩年的事,而票房之所以衰退,與職棒賭博脫不了干係。

這樣的觀察流於表面,而未究其根本。

孱弱體質、殘缺制度未有任何改變

2001年台北世界盃中華隊表現重燃許多台灣人對棒球的熱情之後,隔年中華職棒觀察出民氣可用,繼2001年「新世代的力量」後推出「我愛中華」口號,企 圖將中華隊的熱潮延燒進職棒,2003年兩職棒聯盟合併,接著以彭政閔、陳致遠為首的「二代象」打出三連霸高潮,這股熱潮之所以燃燒,是靠不斷的「事件」 和「議題」支撐,系出於偶然的「泡沫」而非「經營」之功,其孱弱體質、殘缺制度未因此有任何改變,待「議題」耗材燃燒殆盡,泡沫隨風散去,中華職棒被打回 原形已是萬幸,若逢狂風驟雨不免有灰飛煙滅之虞。

如今,職棒苟延殘喘,縱下猛葯也難保周全,但盡人事而已。救此沉痾,同樣也要分治標、治本兩方面著手。

病人要痊癒,第一件要做到的事便是改變自己的心情,以樂觀、審慎的態度來面對,同樣地,中華職棒要否極泰來,也要從心改革起。

第一、請六職業球團捫心自問,17年來可曾「用心經營」過?

經營事業,「計畫」是件很重要的事,當老闆、做業務的人不可不知未來在哪裡?財源、利益如何開發?業務如何拓展?

很不幸地咱們的「職業棒球」17年來未曾就此做過深刻思考,請問有哪一個球團做過「5年計畫」、「10年計畫」?有沒有人說得出來,中華職棒20年時的發展目標是什麼?日前座談會之「如何健全職棒環境發展」邀請六隊領隊做答,是不是更適宜呢?

除了兄弟象隊,中華職棒從聯盟到其他5支球團,都是企業集團下的子公司,在台灣棒球市場短期無法獲利的狀況下,必需仰仗母企業的鼻息才能生存,所以每年低姿態的編列預算跟母企業伸手,成為他們在經營上的最大包袱。

因為沒有任何一位公司經理人(領隊)可以大聲地向母企業報告,某某職棒隊可望在X年內收支平衡或者賺錢。

在黑道長期干擾的社會環境下,經營職業球隊不但不見得為母企業的增添廣告效益,甚至有可能減損其社會形象,所以領隊們在短暫任期內多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也不敢做任何長期的投資規劃,是故17年來台灣棒球市場規模不但未見成長,甚至還嚴重萎縮。

這種過一天算一天,看天吃飯的「過客心態」,是中華職棒一直無法健全發展的病源,若不改變,終究難以痊癒。

第二、職棒聯盟與球團定位怪異不見效率

中華職棒自李文彬秘書長上任以來,已將原本一個月召開一次的領隊會議,改為半個月一次,原本諮詢的功能也擴張到決策。

先不論「領隊會議」本身是不見於聯盟規章,沒有法源基礎的非法機構,其決策事項,多是事務性質(據悉,會中曾請示聯盟員工出差可否搭乘飛機),反映出職棒聯盟不但沒有決策能力,規畫能力也付諸闕如。

頻繁的領隊會議,代表其討論之政策、辦法多半沒有遠見,沒有效率,也反映出目前中華職棒聯盟不但不是決策單位,沒有幕僚參讚能力,只是個無頭蒼蠅般,沒有方向、效率的事務執行單位。

然聯盟之無能已歷10年有餘,為求穩定發展,不可驟然馬上仿效美日,立即改變讓其擁有獨立、超然之地位,此徒然增亂而已,因為專業尚未形成,沒有任何模式可以依循。

所以現階段「領隊會議」仍有其必要性,要加強的是效率和政策的可性行、可久性。

1.強化聯盟幕僚能力、專業能力。

聯盟的領導人必需要有敏銳的方向感,果斷的判斷力。現任李秘書長,居其位已近10年,不論適不適任,都該換人做做看,以求聯盟氣象一新。

目前中華職棒聯盟,真正執行「研發」、「規畫」的單位,只有「綜合規劃組」,但此組編制只有王雲慶1人,又同時兼任「國際組長」工作,先不論其個人能力,從人員編制足見聯盟對於未來及國際聯絡工作的疏忽,事實上這兩項業務向為中華職棒17年來最弱的一環。

擴編、強化聯盟的未來規畫、國際聯絡工作,是目前的當務之急,但人力市場上熟稔棒球及其生態者寥寥可數,傳聞某報可能在年底暫停營運,其棒球組記者平均在棒球線上工作超過15年,其經驗、見聞、人脈皆有可取之處,應是聯盟求之若渴的人才。

可令諸人多做國內外考察研究工作,莫不可再如過往17年,摟著電腦閉門造車,甚或什麼都不做。

加強員工福利,留住好的人才。中華職棒人事制度相當呆板而且薪資偏低,員工往往一待數年薪水待遇絲毫未見改變,做得多做得少,認真或打混,所得待遇沒有任何差別,所以部份聯盟員工「公務人員心態」相當顯著。

目前中華職棒聯盟員工,除競技組除少數一、二人因於職棒初年洪騰勝任秘書長招考進入,而有5至6萬元月薪,其餘多在4萬元上下,2002年以後招募之新人,月薪均在3萬元之譜。

編制在中華職棒公司員工,自職棒4年起迄今採用統一企業人事制度,不論年齡資歷,大學畢業者月薪25000元,碩士28000元,特殊案例最多3萬元上下。

然而此兩單位,薪資多年未見調整,加上升遷不易,常出現工作認真者月領3萬,打混摸魚著坐領較高薪。這種「富者恆富、貧者恆貧」現象無異鼓勵工作認真、有能力者多盡量向外發展,正是中華職棒近年來一直留不住真正的人才的原因。

聯盟有員工因娶妻生子後,因所得不足養家活口,必須把自己房子租出去,改租小房子住以撙節開支;聯盟日前被迫開除4名違反工作守則的員工,多少與其待遇不佳,看不見與其未來有關。

工作性質宜單純化、專業化。宣推工作原應由各球團各自負責而非聯盟該扮演的角色,然台灣媒體資源集中於台北市,現階段統籌處理宣傳行銷工作仍有其必要性。

聯盟「宣推部」員工平均年齡僅25歲上下,是中華職棒聯盟目前最有活力、最認真投入的員工,但畢竟社會經驗不豐,重以非廣告、傳播科系專業出身,對於「宣 傳」、「包裝」、「行銷」工作認知模糊也未能掌握竅門,然這也是聯盟多年以來的弱項之一,因人才不斷外流,相關工作輕驗也未獲得傳承。

建議將宣傳、活動、行銷、網站、招商、雜誌、商品等業務,外包給廣告、行銷公司專案處理,以求得較佳的宣傳效果和媒體效應,原有相關宣推人員,建議專職公關、新聞聯絡工作及對廣告、行銷公司的聯絡窗口,以求最高效率。

2.積極籌募兵源,汰換不適任選手

二軍制度必要性無需贅言,然多數球團在經費、預算考量下,無法立即建制,即使如La new、統一之二軍,在一年至少2000萬以上花費耗損下,能否長遠維持,亦有待觀察,如何結合現有社會資源,鼓動政府釋放利多乃當務之急。

開放役男打職棒為一重要環節,在王建民、陳鏞基、姜建銘等大學未役學生球員出國打美日職棒後已取得正當性,但其所根據乃相關大學法,如要役男打中華職棒仍必需有法源依據。

在未修法前,應有可變通之道。為保持大學棒運血脈著想,建議網羅人才之手暫不宜伸向大學球員,可就現行代訓役男行之。

聯盟不必就「役男可否打職棒」一事與體委會、國防部有所爭議,可以「代訓」之名,在「一軍接受比賽訓練」即可。

也就是說,役男仍保留其軍人、業餘身分,只領軍人薪水但必需受球隊管束和上場比賽,不同處在於,發予代訓球員和一軍球員相同的比賽獎金,如此,實力足以在 一軍生存之球員,自有較多上場磨練、賺錢機會。待退伍後,視其表現再經相關選秀規則網羅入隊。如此,可立即充實即戰力手人,同時可達「徵才」、「代訓」效 果,對代訓選手、委訓單位和職業球團均有好處。

二軍建制仍需進行,故向外徵才腳步不可暫緩。

A.球探工作、球員測試會不宜由聯盟進行,應由各球團自行舉辦,以示公平。有努力者方可有收穫。

B.為獎掖La new等球團自行測試、尋覓球員之熱忱,凡高中、社會人階段,未入選國手或在甲組聯賽登記出賽之選手,應可免經選秀程序,通過球團測試後即可直接簽下職業選手合約。

C.令聯盟研究、管理部門研議一、二軍選手合約之應有異同,使一、二軍升降間薪資不同或扣薪行為具合法性,不受現有選手合約減薪不得超過30%限制。

D.保障登錄於一軍的職業選手最低薪資。

除了改造內部,還要積極尋求外援

國際棒球比賽職業、業餘合流已蔚為趨勢,台灣棒球運動人口不多,實無「社會人球隊」存在必要,職棒/學生棒球兩級制應為思考推動方向。

職棒聯盟應思考以加入棒球協會會員方式,取得理事、常務理事席次,促成職棒、業餘棒球協調甚至統合,使台灣棒球對外窗口統一。

台電、合庫將面臨民營化及棒球隊存廢關鍵,現有職業球團可以邀請入股、合組育樂公司等方式,邀其加入中華職棒聯盟,可以為職棒球團(如兄弟、誠泰)股東,可掛名二軍(或一軍贊助商),互取人脈、教練、兵源等資源,互利共生。

運動彩券應以中華職棒比賽勝負為標的物,並由政府作莊以維持其公平性。職棒應以各種方式與司法單位、社會人士取得聯繫,以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勿再使外力介入影響勝負。

與民意代表溝通,推動「企業贊助文化體育活動」相關條例,以贊助經費可以折抵部分稅額為誘因,獎勵民意企業投資贊助體育活動。

定期送具潛力之職棒球員、教練赴美日職棒,進行長時間(半年至兩年)留學考察。

促各縣市政府在河川地廣建簡易球場,並提供棒球發展學校足夠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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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拒訪事件的省思

作者/黃金獵犬

從沒想過,王建民拒訪事件會帶給我這麼大的衝擊。

沒想過採訪權是否被挑戰,也無關個人尊嚴、即使被網友罵得真得腦殘了也無所謂,而是突然陷入了一個結,矛盾梗在胸口,談不上痛,就是有點怪。

聯誼會聲明 下筆總不順

王建民拒訪消息傳來,同業之間一陣震動,身負「棒球記者聯誼會」職責,當下反應是該站在同業們的立場上,為他們做點什麼事。

第二天下午,緊急開了個「臨時執委會」,了解他們的想法後,耗了差不多兩個多小時的時間,擬了個「聲明」,然後對外發布並寄予洋基球團和王建民所屬的運動經紀公司。

這個聲明不過幾百字,各大報和運動網都有登出,讓我當天為了閃躲各家媒體鏡頭、麥克風,著實耗不少勁,我告訴他們:「我所學的新聞理念,『記者不應為事件 的一部分』,被採訪會讓我覺得怪怪的,而且有違理念。」事實上,是我膽怯,面對鏡頭、口前堵著麥克風或著站上台前、參加公開座談,都會讓我不自在,標準的 卒仔形人物。

平常寫個三千字長文,對我來說信筆揮灑,完全不必打草稿,也不必回頭修飾。區區幾百字的聲明稿,為什麼要搞兩個多小時?

原本以為是自己慎重,如今才發現,我對於王建民拒訪,完全沒有感觸,也就是說私底下從不認為有什麼不妥,所以心中沒有任何反彈的力量,下起筆來,不能精確抓到基於聯誼會應該表達的立場,呈現出來的文章也不夠鏗鏘有力。那時,我還沒搞懂自己在想什麼。

不是說聲明稿所述是違心之論,到現在我仍然堅持,即使是公眾人物,不涉及公眾利益的領域,其個人隱私權是應該被保護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王建民拒訪沒有什麼不妥的原因,但「知的權力」應該如此被強調嗎?這是讓我落筆不順的關鍵。

「知的權力」(people’s right to know),在新聞學中是社會賦予記者的責任,權利是人民的,記者該做的是滿足人民的權力。基於這樣的權力,記者的採訪動作,下筆為文,才能被正當化、合 理化。然「知的權力」不應無遠弗屆,就是聯誼會和我堅持的「不涉公眾利益的個人隱私」。

習慣餵八卦 媒體難轉彎

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我們的新聞不吃這套已經很久了,台灣的閱聽人早已習慣窺人隱私並以此為樂,只不過王建民拒訪事件,把社會大眾對媒體的要求拉回到「古典新聞學」的高標準,突然間的改變,讓「肇禍」媒體不及適從罷了。

最明顯的例子天天出現在娛樂新聞,從周杰倫和蔡依林、侯珮岑的戀情、林志玲摔馬、是否隆乳到她和言承旭的關係……每天一波波映在閱聽人眼前,這些都是他們的私隱,不涉他們的歌唱、演藝專業也和社會大眾的利益無關,也就是大家所說的八卦,但閱聽人樂此不疲。

同樣的東西也出現在政治版面,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的爆料新聞。按理說,事涉違法,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是不應被報導的,政治版面上如此精 彩,可能反應了司法不彰、政治黑暗外,同時也反應了讀者的期待心態,所以如「水門案」、「新聞審判」式的報導,如連續劇般地上演。

以娛樂新聞來說,當事人很少跳出來為此表示不滿。因為演藝圈和影劇新聞早已演化出一個奇怪的生態,藝人必須宣傳才有商機,必須搏取任何曝光的機會,所以他 們甘心被窺視、剝削自己的私生活、不斷被地媒體消費,而媒體和閱聽人很明顯都喜歡這樣的題裁,於是乎演藝、歌唱專業只能在公視等少數頻道出現,充斥各商業 頻道的,都是些耍嘴皮、搞白爛、玩遊戲、倡賭博的低品質節目。

職棒商業化 「消費」很難免

話說回來,我必須老實說,職棒是一樣商業活動,從球賽到球員都是商品,這些商品必須產生最大的附加價值,才能吸引球迷,讓他們甘心地掏錢進場看球、消費。

為球員、職棒產生附加價值的過程,就是包裝、創造議題,球員要有高附加價值,除了基本面(球技、外型)要好,技術面(包裝)也不可乎視,如此才有成為高附加價值明星球員的可能。最直接做這類工作、密度也最高的,就是採訪棒球運動的新聞記者,其次才是聯盟、球團的宣推人員。

不幸的是,台灣目前的「閱聽人─媒體」互動生態,有了高附加價值就很容易成為被剝削、消費的窺視對象,所以雅典奧運之前,張泰山緋聞見諸壹週刊;經典賽 前,聯合報系大作黃龍義拉屎事件。泰山的隱私權被嚴重侵犯了,球迷為什麼們沒有怒?黃龍義拉屎,不過是中華隊內小事,卻被形容為國恥,導致最後鞠躬道歉, 球迷們又為什麼沒有站出來斥責媒體?

只挺王建民 不見得反八卦

「侵犯隱私」可能不是球迷、讀者審視媒體行為是否過當的標準,而是情緒。

球迷挺王建民不挺張泰山、黃龍義,是因為他們沒讓大多數球迷感受到怒氣,而王建民大動作簽了拒絕採訪信函,卻引燃了導火線。

被引爆的是埋藏已久的炸藥,一是對體育媒體不專業積怨已久,更大的是對國內職棒恨鐵不成鋼,王建民不過只是點燃了最小的一顆。

體育媒體的不專業,我認同,其中也有很多的形成原因,到適合的時候再為文論之。

但其中也有很多認真的記者,十餘年來拋下家人、小孩隨各職棒球隊南北奔波,把一些目不識丁、生活靡爛的土台客塑造成明星球員,王建民拒訪事件後,這些已屆中年的文字工作者當然滿腹委屈。因為他們絕大多數人對此環境有功無過,而且從來沒寫過球員的隱私。

事件的起因在養子事件。這不是新聞,去年壹周刊率先發難,我必須很小家子氣的撇清,壹周刊和各電子媒體(電視新聞)不是我們棒球記者。

此番再度扯上養子事件,和紐約時報報導有關。我必須承認,這是本土媒體再度消費王建民的行為,對此,只能說決定做此新聞的人做了誤判,讀者喜歡八卦沒有 變、八卦新聞可以暢銷沒有錯,只是他們沒想到,跟進紐約時報報導沒有給予他們任何正當的藉口,而王建民反彈後的能量有如此巨大。

對此事件,不論我有沒有扮演任何角色,身為記者,我願向社會大眾致歉,但也請閱聽大眾想一想,如果八卦是不對的,你們是不是應該繼續堅持?

迴響

白目的三民和中農?

作者/黃金獵犬

蔣智賢、黃志祥和林旺億,日前分別和紅襪隊簽下職業運動合約,等待六月畢業後赴美加入紅襪小聯盟,展開他們的職棒生涯。

蔣智賢等三人可望美夢成真,但他們的學校、教練、同學、學弟,可能因此付出代價。
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即之前的「少棒聯盟」),5月24日召開第2次「紀律委員會」,決定把在今年高中棒球聯賽中奪得第2、第5名的三民高中、台中高農,依高中聯賽的競賽規則處份,1.取消在本屆聯賽中的名次。2.違規球隊的總教練禁賽一年。

學生聯盟已網開一面

25日上午在趕赴花蓮的路上,學生棒球聯盟書長李仁德在電話中告訴我:「懲罰已經比第1次開會的時候輕了,原本還要全隊禁賽一年的。」

按高中棒球聯賽的《競賽規則》懲處第2條:「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其在循環中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除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名次)外,並由學生棒球聯盟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

第4條:「學校球隊參與棒球聯賽期間,嚴禁學生球員、教練或家長(監護人)與國內外職棒有關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人員簽約(含經紀約),從事商業或金錢 交易之行為。若有違反,經查屬實者。該校球隊相關人員除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外,並處該球隊(含隊職員)禁賽一年之處份。」

「這代表三民、中農今年高三的球員不能獲得保送甄試資格外,晚他們一屆的學弟明年也不能參加高中聯賽、不能保送甄試、不能打王貞治盃,無法取得國手資格, 也就是他們當兵的時候沒有辦法服替代役或補充役。」李仁德坦承,如果真的如此會殃及太多無辜,沒有必要因少數人違規而傷害其他人的前途,所以才會再召開第 2次紀律委員會,決定不再禁賽一年。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同時也是學生聯盟的紀律委員)告訴我:「這案子呈上體育司後,司長決定要總教練負起責任,所以加簽了總教練禁賽一年」。所有的紀律委員都認為,球員和職業球隊接觸、簽約,總教練不可能不知道。

選擇工作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這件憾事,我多少要負起一些責任。早在去年我和少數同業就已知,紅襪隊及其他美職球隊球探、部分棒球掮客(包括某些職業球團的高級行政人員或教練),已積 極和蔣智賢等人接觸,我的同事還以隱誨的筆法將紅襪隊動作積極一事刊在報端。為此引起紅襪方面和他的不快,其後江湖傳出流言,指稱我同事也是某美職球隊的 在台球探。

去年,同事曾打致電跟我抱怨,怒氣沖沖地說紅襪要簽下林旺億、蔣智賢。我本來就不打算過問這些江湖事,而且打從心底就不認為有什麼不妥,悠悠地回他:「選 擇工作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人家家長都沒有意見了,你在擔心什麼?」我認為能夠被國外職棒球隊看中,是球員本身有條件,「如果球員和監護人都覺得應該抓緊當 下,我不覺得其他人或學校有什麼立場干涉。」

後來紅襪在台球探也曾徵詢我的意見,我也是這樣說的。當然,他很認同我的看法。

學生棒球與金錢關係

打電話給李仁德、林宗成就是為了這樣的理念,「球員找工作有錯嗎?」我問李仁德:「為什麼不能和職棒簽約?」

他很耐心地回答:「為了公平,你想,如果其他球隊發現,有職棒球員和他們的高中球員一起比賽,會怎麼想,這不公平嘛。」

「可是他們也是高中球員啊,他們的年齡、學籍或球技,不會因為有沒有職業約而改變啊。」我還是不解,這跟公平有什麼關係。

「教育啊」

「你想想,如果有人拿了一大筆錢放在你面前,同學在旁邊看到了會怎麼想,我們是學生球隊,比賽的教育意義是很重要的。」

李仁德講得很含糊,不過我聽得懂。金錢交易行為違反了學生運動精神,這會使得心智未成熟的小朋友太功利、太早驕傲忘了自己是誰,而將運動競賽強調的團隊、合作、公平等精神拋諸腦後。

類似的事情不斷在台灣棒壇發生。

兩聯盟競爭時代的挖角風

1997年全國青棒選拔賽,黃龍義締造連續7打席全壘打,同時包辦打擊三冠王,沒有多久,就傳出他和中華中學的同學朱峻廷、豐偌暉與台灣大聯盟簽下加盟秘約,當時的少棒聯盟理事長廖敏雄為之震怒,對三人祭出永不錄用殺手鐧,因此三人服役時都和棒球絕緣。

同樣的案例還有林英傑、許竹見、陽森、陳志誠……,處於競爭關係的中華職棒聯盟雖未大幅針對青棒球員下手,但也四處散發營養金。還記得「特案選秀」這個名 辭嗎?就是為消耗這批在學時期和金錢發生關係的球員,這些人在2001年前後加盟中華職棒,號稱「新世代的力量」包括了彭政閔、王金勇、鄭昌明、陳揚凱 (原名陳榮造)……,最後一人是陽建福。

1999年世界盃青棒賽前夕,郭泓志在掮客張高達唆使下,自中華隊宿舍中不假離營,宣布加盟道奇隊,是另一個震撼的案例。

年齡、身分都不是問題

學生球員不該打美日職棒?

林華韋、葉志仙、龔榮堂和高英傑都不這麼認為,這些年林華韋把耿伯軒、鄭錡鴻送到藍鳥,增菘瑋是下一個目標。龔榮堂的國立體院棒球隊都快成了旅外球員交換 中心,他們利用交換學生的方式,送出去了陳偉殷、陳鏞基、胡金龍、姜建銘,同樣的模式在高英傑的北體最為顯著,220萬美元合約把王建民送到洋基,他們目 前全都是「學生」。

那是高中球員太年輕嗎?

從陳大豐、陳大順開始之後,到日本唸書打球,國中畢業就以「小留學生」方式嚐試未來登上日本職棒舞台是另一種間接和職棒球隊接觸的方式。主要管道有二,一 是台東新生國中,送出去了陽耀華、陽仲壽、陽聖凱、黃榮義、陳維義,其次是台中的中山國中,送出了林威助、石智明等多人,美和中學在黃文明擔任總教練時, 也把得意門生沈鈺傑、潘威倫等人送到位於九州的別府大學。最近在青少棒選拔賽投出149公里的西苑國中投手林羿豪,將是下一個小留學生。

顯然年齡、身分不是太大的問題。面對青棒球員去打美日職棒的問題,林宗成告訴我:「樂見其成」。

林宗成說,大學球員旅外已有一定的交換學生模式,他希望高中也能建立模式,「高中球員,只要拿到畢業證書以後就可以簽約,但要建立一個『斡旋期』。」

「譬如,每年4月1日以後職棒球探就可以接洽,和球員及監護人、學校談簽約問題,不過在此之前要到棒協辦理登記,由棒協發函給學生聯盟,學生聯盟再發文給相關學校,由學校安排時間。」林宗成說,他希望建立個制度來管理。

三民、中農自己白目

從「理」、「情」的角度上來看,蔣智賢、黃志祥、林旺億等三人簽下職業合約,沒有太大的過錯,家長、球隊和球探的誤失是「技術犯規」,青棒聯賽的競賽規則已明晃晃地白紙黑字了,紅襪隊的動作實在太大、太招搖。

林宗成說:「這是第一次發生的案例,所以不能不處理。」第一次?不是吧,我的理解應是另有原因,當然兩方絕對不會有任何人承認,所以不再反駁。

不過林宗成強調的「惡法亦法」觀念我絕對接受,也是我當初忽略的地方,既然有遊戲規則就該遵守,如果法條不合理可以再修,但「法律不溯既往」。至此,我無話可說,三民和中農的「池魚」們,就認了吧。

最令我不屑的,是職棒球團或所屬高級行政人員,以「為球員前途著想」為由,主動把自己的球員往國外送,林英傑之後還有個林恩宇,這是把支持誠泰的球迷當白癡嗎?還是誠泰的老闆是白癡?《中日職棒互不挖角協定》是個笑話嗎?

我贊成把優秀球員送出國,畢竟台灣棒球環境真的不佳,從長遠看,這是件好可事。但由職棒球團送出去,身份不宜吧!如同傳聞中部分棒球記者同業兼做球探工作,雖不干涉,但總覺得不宜,畢竟我們的工作角色特殊,應該要懂得利益迴避原則,以確保記者角色的超然。

紅襪隊到立院告狀!

「澳洲20年前也像台灣,不准學生與美國職棒接觸,後來改變成鼓勵的態度,現在澳洲在美國職棒和大學隊各有100多名球員,他們在非球季期間回到澳洲打 球,對提升澳洲棒球水準很有幫助,所以我們在雅典奧運奪得銀牌。」這是Jon Deeble 6月6日上午在立法院親民黨團公聽會中所說的一句話。

Jon Deeble是大聯盟紅襪隊亞洲球探部部長,也是2004年率領澳洲棒球代表隊在雅典奧運奪得銀牌的總教練。他此番在台灣停留已超過一周,昨晚向親民黨劉文雄等委員陳情後,今天早上就有這麼個名為「教育部體育司漠視球員權益?扼煞球員發展自由貽笑國際」的公聽會。

阿都仔跑到台灣國會為了台灣人陳情,夠嗆了吧!劉文雄說:「他告訴我,發生這件事對紅襪隊一點損傷也沒有,他大可以屁股拍拍一走了之,但這件事受傷的是台灣球員的權益,所以我們親民黨不能不管。」

這麼大的動作還是為了3名高中球員與紅襪隊簽約的事。

紅襪願幫受罰者打官司

「學生棒球聯盟」和「中華棒協」認定3名球員和兩校總教練違反不得在聯賽期間和國內外職棒簽約或從事商業行為、金錢交易的規定。決定依規定取消兩校在聯賽的名次,同時將總教練禁賽1年。此舉,將使兩隊應屆畢業球員喪失大學保送甄試資格。(詳見本文前段)

紅襪覺得他們並沒有違規,Deeble:「大聯盟有限制不可以簽16歲以下的球員,我們曾透過大聯盟向中華棒協探詢,有沒有相關的限制規定,獲得的答案是 沒有。」他強調,紅襪也遵照競賽規則「我們簽的3個球員2個是在聯賽前,1個是聯賽後。」Deeble等人已請教過在台灣執業的律師,律師告訴他們,紅襪 的行為並沒有違反競賽規則。

顯然,有必要的話,紅襪願意為了三民、中農的師生 和學生聯盟、棒協、體育司打官司。

什麼叫「比賽期間」?

Deeble:「我們在簽球員的過程中,沒有和教練接觸,學校也沒有參與,他們完全不了解。」他不解,一群無辜的人為什麼要為沒有做過的事受罰,「他們沒有罪。」但學生聯盟、棒協的認知並非如此。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曾在電話中告訴我:「聯賽期間,是自報名的那一刻開始。」他請棒協國際組查過,紅襪的簽約行為確在此間無誤。他強調,這個規定的用意是在確保學生棒球的公平性,也就是說,基本上只要是學生,就不得與職棒球團有所接觸。

這是兩造對規則認知歧異所造成的嚴重誤差,從字面上來解讀,紅襪確實未在「比賽期間」簽下球員,但棒球、學生聯盟的用意在於學生根本不應該有職業身份。

對此,林宗成曾私下坦承:「這個規定的文字敘述不夠周延」。與會的教育部體育司專員王漢忠說:「這個規定是依據大部分參與比賽提出的要求制定的,職業球員 如果跟學生一起打聯賽,是對他們不公平。」他舉例:「以前台東就有個球隊,重要球員被挖到台南去,結果整隊解散。」(無巧不巧,三民高中因聯賽成績被取 消,教練禁賽,校長揚言要解散球隊)

球員簽約對比賽不公平?

強調公平?這個說法再度令我傻眼。難不成美職合約可以讓球員們在一夜之間變成「超級賽亞人」?不然簽約前後,他們都是蔣智賢、黃志祥和林旺億,都是三民和 中農的球員,沒有變得更強啊?如果要說不公平,只能說3個人有職業球隊要,有簽約金,其他人沒有,沒有的人只能怨自己身手不好或不夠努力啊。如果這也能成 為理由,我想,中華職棒除了La new以外的五隊球員應該有理由拒絕和陳金鋒比賽。

Debble:「球員只是簽了合約還沒赴美比賽、訓練,且簽約後是從小聯盟開始,不是一開始就是王建民,也不過是簽了一張紙,沒有比較好、天份資質還是一樣。」

負責Debble翻譯X先生舉IBAF世界青棒賽為例:「這個國際棒總辦的世界級比賽,有很多職業球員參與,像澳洲、荷蘭、巴拿馬…等隊,都有很多小聯盟的球員,也有很多是已簽約未報到的。」他曾擔任旅外球員的翻譯,對台灣棒球相當熱情。

Debble說:「澳洲20年前也像台灣,不准學生與美國職棒接觸,後來改變成鼓勵的態度,現在澳洲在美國職棒和大學隊各有100多名球員,他們在非球季期間回到澳洲打球,對提升澳洲棒球水準很有幫助,所以我們在雅典奧運奪得銀牌。」

同樣的,如果每年冬天陳偉殷、姜建銘、胡金龍、陳鏞基可以回國代表國立體院出賽,鄭錡鴻、耿伯軒可以重披台灣體院球衣,北體的王牌投手是王建民,你覺得台 灣的大學棒球水準會不會因此而提升?基於這樣的思考和保障任何人選擇工作的權利,我不認為和具有職棒身分的學生球員,不可以打學生比賽,也不認為未服兵役 的球員不可以打職棒。

至少目前台灣SBL籃球賽(及之前的中華職籃CBA)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學生不該有職業身份?

這是學生聯盟和棒協現階段對青棒的堅持。我在本文的前段曾提出質疑。

Debble在公聽會也提出:「羅錦龍以治療肩傷赴美,結果一去就不回台灣了,棒協想處罰,科羅拉多洛磯山隊屁股拍拍就跑,一點都不在乎。」同樣的,如果紅襪只想簽了球員就閃,棒協也是莫法度。

同樣的例子屢見不鮮,郭泓志、曹錦輝、黃佳安等人都是在高中就學時期就和美職簽約,然後落跑。

棒協執行秘書黃敏在會中指出:「高中聯賽從78學年度(1989年)以來,有很多人被職棒挖角,曹錦輝、郭泓志簽約的過程都是有問題,郭泓志是不正常的簽 約、出境,才一直無法回國,還是利用特殊條款之前被徵召為經典賽國手,才回國服補充役解套。」體委會競技運動處科長藍坤田:「這些人都是拿學生簽證出國, 其實誰都知道,他們是不是出國念書,只是為了他們的前途著想,給他們方便。」

我認同林宗成保障球員就學權的堅持,但事實上從1999年郭泓志赴美開始,棒協和學生聯盟就此問題一直無法管束。

棒協的三點回應

公聽會後,我再度撥了電話給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他就今天公聽會的回應有三點:

一、球員就學期間和職業球團簽約,即使目前無法制止,但站在教育立場,也應該確保他們先完成學業,不要因為類似因素產生任何副作用。

二、成為職棒球員之後,不可以參加業餘比賽,以維持業餘比賽的公平性。

三、棒協正與美國大聯盟聯繫溝通,將擬定一份協議書,請大聯盟限制其所屬球團,不要與高中在學球員簽約。

他希望能籍此事,建立一個符合國際潮流、公開化的規則,以棒協為管理窗口,讓國外球團在公開的管道下和心儀選手接觸。

如果成功,我樂見其成,至少拐騙球員的國際棒球販子可以稍稍管制一下。但在新的遊戲規則建立前,以不完整的競賽規則修理三民和中農,不但沒有發揮保護球員、教練的功能,相反地,是在摧殘他們。

「不教而殺謂之虐」在曹錦輝、郭泓志、羅錦龍、黃佳安等多個案例之後,棒協曾有很多機會、很長的時間去建立一個機制,但卻沒有做好 ,在相關機制、法規未全之前就對紅襪、三民和中農痛下殺手,很難不讓人懷疑動機。

教練該不該罰?

公聽會後,比賽名次取消的處份雖已撤回,應屆畢業的球員,可以取得保送甄試的資格,但教練是否該懲罰的問題還是懸而未決,學生聯盟、體育司都認為,相關規 定執行多年,兩隊總教練不可能不知,所以要罰。不知呢,有兩個層面。一是不知規則,這我和學生聯盟立場相同,不可能!第二是不知球員簽下職業合約,學生聯 盟不相信,但基於「無罪判定」原則,相關單位得拿出「教練知情」的證據,如果隨便說說就可以入人於罪,不如去辦第一家庭弊案,才可大快人心。

迴響

經典賽沒有慘敗

世界經典賽中華隊慘遭日本隊KO後,有些朋友開始搖頭嘆息,甚至幹聲連天,但小犬不以為然,甚至覺得這場比賽真是「可歌可泣」、「有血有淚」,是場令人感動的好比賽。

你可以罵我賤骨頭,天生愛唱反調,但比賽不就這麼回事嗎?在實力的世界裡,結局往往是殘酷的,僥倖可以偶一為之,但可千萬不要當真。2001年台北世界盃 亞洲第一、世界第三,2003札榥亞錦賽逆轉擊敗南韓,贏得雅典奧運參賽權,是兩劑強烈麻醉藥,許多人在經典賽前還沈醉其中。(曾於古巴洲際盃、札榥亞錦 賽後,留下《球季結束後》、《札幌亞錦賽後 拍案驚奇》兩篇感想及觀察)

我和許多同業一樣,不看好中華隊能在經典賽能打出什麼好成績,擔心比賽結果會對球迷產生不良的負面效應,看完中韓、中日兩場敗戰後,雖然憂慮依舊,但增添感動幾許,希望你們也能發現……。

被KO還會感動,相信很多人一定會覺得我有病。

記者生涯的最大挫敗

記得職棒4年,我還是這個行業的菜鳥,奉指示陪同郭源治一起回到他台東豐年的老家,要寫個「大郭歸鄉路」的連載。

那時的郭源治雖已不似1988年奪得中央聯盟MVP那般風光無限,但畢竟他是唯一從1960年代的「第一代金龍」活躍到1994年締造「百勝百救援」紀錄的棒球名將,對當時年輕的我來說,是偉大而崇高的。

和偶像維持一定的距離會產生朦朧的美感,近距離接觸就完全不同了。郭源治帶著他的妻子、還沒唸小學的女兒郭彩攸、雙胞胎兒子郭耀、郭創出現在我眼前時,第一個反應,是難以置信,接下來就是壓力和恐懼,我發覺自己連開口說話都會發抖,何況觀察、採訪、記錄。

走出豐年機場,靠近田野間的一棟洋樓,大郭突然飛奔開門,我急忙跟了進去,大郭沒有大喊「我回來了」,進到空無一人的客廳,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包檳 榔。大郭拿起一顆還沒包的:「你吃不吃?」,我當場傻眼,想都沒想就往嘴裡放,那感覺苦澀、尷尬,想吐出來又不好意思。呆在豐年郭家,往了三天,每晚都睡 不著覺,搓爛了一刀稿紙,報導卻不能成行……一個月後,我為自己的挫敗自動請辭。

和偶像對戰也有壓力

經典賽中華隊的球員們,很多人比當年的我要年輕,卻承擔一般人無法體會的壓力──「把國旗穿在身上」。

站在投手丘、打擊區對陣的,是他們早從電視、報紙上熟知的偶像,也是每晚打PS2遊戲時常常選用的名將,打電動都要大費周章才能組成的夢幻明星隊,如今活生生地站在面前,而且要和他們一決生死,這種感覺難以想像。

許竹見說得好:「要讓他們知道,釣魚台是我們的。」話說得豪氣干雲,做得也是如此,一顆顆145公里以上的快速球,飆進本壘板上方,他使勁吃奶的力氣投, 就是想要給阿本仔好看,心情過度亢奮的結果,使他喪失了自己的協調性,球雖然快,但削不進好球帶,連滑球都失了準星,保送了兩個人上壘後,搶好球數是第一 要務怎敢再用滑球欺敵,多村仁的大棒早就等在哪兒啦……

用盡氣力還是慘遭修理,相信許竹見回到休息室後,一定自責頗深,甚至還有氣力放盡的虛軟,球是無法再往下投了,但後援投手還沒來得及熱身啊。(熱身賽時採 訪La new總教練洪一中,證實了我的觀察,他說:「那支三分砲是最大的關鍵,投手調度為之大亂,士氣也大受影響。」)

負隅頑抗的中華隊

這種情緒影響正常戰力發揮的比賽,在世界經典賽後續各組的賽事中屢見不鮮,澳洲隊前兩場共只擊出1支安打,到第3戰才與強打如林的多明尼加負隅頑抗,荷蘭放不開手腳慘遭古巴修理,卻對巴拿馬締造「無安打無失分」比賽。

中華隊可愛之處,就是他們能夠及時戰勝壓力,在第6局以後逐漸戰勝恐懼展開反攻,即使輸定了也從頭到尾都沒有放棄比賽,就像中日戰爭的淞滬會戰,持步槍的 八百戰士對抗飛機、大砲夾攻的日本軍團,仍然戰至最後一兵一卒。在這場比賽裡,我看到中華隊慘敗,也看到他們的成長。

至少他們沒有像我自動認輸引咎辭職,也沒有像巴拿馬隊一樣,晉級絕望之後束手待縛。當然圍困在四行倉庫的八百壯士,還有楊惠敏送國旗加油,台灣棒球要重新在國際棒壇上立足,抗戰可能不止八年之久,除了豪情雞翅還需要很多的關心和鼓勵。

作者:黃金獵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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