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聯盟到底要不要保護學生球員?

文/曲永健

2006年少棒聯盟世界大賽(Little League World Series,稱為少棒聯盟其實並不正確,因為國中和高中年紀的賽事該組織也有舉辦)誕生了史上第一位4勝投手。能在短期賽事中拿到四勝,靠的當然是大量 的出賽:他在10天之內主投18局。這超量的使用引發美國各界的嚴重關切,儘管許多人知道隨著新的球數限制在2007年啟用,這樣的事件將成為絕響。

哇,10天18局,好不得了的投球量,這樣就可以嚇死老美!

10年時間,100萬美元

《棒球迷電子報》之前已經介紹過這套新的球數限制(再談保護投手刻不容緩), 但也許大家還不知道的是在這套限制背後,有著10和100萬這兩個數字。在運動名醫James Andrews的領導下,結合了醫師、生物力學家、疫學家、教練等耗費10年時間追蹤研究,相關花費高達100萬美元,配合輿論與人脈的應用引發全國關 注,終於說服這美國最大的青少年棒球組織在2006年球季的區域性試驗之後,在2007年啟動全國性的球數限制措施。

Andrews醫師之所以這樣盡力推動這個工作,就在於雖然研究方法和取樣會帶來不同的數字,但一個共識性的結論已經成形:相較於丟變化球或其他常被考慮的受傷原因,對投手來說真正最危險的受傷因子其實是在疲勞的情況下繼續投球。

只限制一天投18局

當10年3300萬元台幣的研究成果免費擺在那邊,台灣的高中聯賽卻仍在使用過時的所謂局數限制。而這局數限制還非常寬鬆,只要不超過3局就可以每天上 場,而丟滿9局後天還可以再丟9局。這個限制讓投手可以三天丟那個老美10天內丟的18局,而不是像潘威倫當初一天就丟18局。

也許從潘威倫的例子來看我勉強可以接受這算是一種進步,但這進步有多大呢?假如以平均一局15球來算,三天是270球,五天是405球,一周的限制是540球。

據我所知這種限制只會限制到一種情況,就是鄭錡鴻投完9局中暑抽筋被抬下場,李杜宏還企圖為了自己的私利把他丟回場上去丟第10局的那種情況。

三天17局,完全合法?

謝榮豪冠軍賽完投第一場大家就都知道第三場還是他,而且只要不被打爆一定會完投,最後因為落後五分的關係投了八局退場。三天17局,完全合法!這算個屁限 制啊?我住在美國也可以從去年跟今年的錄影片段,比對看出謝榮豪的身體已經出了問題;可是學生棒聯的立場大概是他只要不去美國,坐輪椅出來投也無所謂。聯 盟黑心,教練無心,惟一能告訴謝榮豪你該停下來的是對方的打者,但很遺憾現在他們都拿木棒啊。

相較之下,少棒聯盟新規範對高三年紀球員的最大容許限制,計算結果是5天210球或1周225球。我可以理解這些美國來的東西如果不用中文繕打清楚,並且弄成噁心的公文格式呈上去,大概那些官員到死也不會知道,或不會理會……。

不過以下這個資料呢?可以裝作不知道嗎?

學習報告不落實只是浪費公帑

2002年,體委會花了一筆錢送了一堆教練去古巴學習,回來之後由鍾宇政撰寫,李來發掛名呈了一份報告上去。裡面也提到了古巴的球數限制。算起來最大限度大概是5天200球或1周260球。不用說,這報告是中文的,而且李來發還向上級做了當面的口頭報告。

花了一堆錢出去結果學習報告也不拿來落實,那學習團不就變成觀光團?嘿!這他媽的叫做貪腐吧?該不會跟我講這是體委會搞的,所以跟教育部管的學生聯賽沒個屁關係?那如果這樣的話你辦這個計畫幹嘛啊?

體委會一堆公務員隨便就花錢灑在這種沒有回收的計畫上,也難怪會弄出那種毫無事後考核辦法可言的代訓計畫。弄來弄去怎麼都是些錢灑下去、人扔下去,就算了 當作沒這回事的計畫,我看這個單位就有一堆米蟲應該撤職查辦。就連在基層當兵專門作假文件的文書都知道,不管真的假的,只要有計畫就要有執行有考核啊!

體委會實在有夠混!

當然,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追蹤當時有派教練去古巴的西苑、商水、南英、開南、華興這五家學校,在這幾年有沒有遵照古巴的球數限制來玩。你不要跟我講說 反正聯賽又沒有規定,啊你出國去玩了別人沒有,回來又說國內反正沒規定那就照操了,那你不是他媽的出國玩爽的?我看看這幾家學校,喔喔,這個邱子愷、吳信 璁、鄭凱文、林柏佑……,這紀錄查起來會沒完沒了吧?

當然查出來也不能怎樣,想也知道當時出去玩可沒有像拿公費留學一樣還定契約訂罰則的。跟國際文教處的斤斤計較比起來,體委會實在是他媽的一個混字啊!

鼓勵惡質教練出頭的制度

但這個故事就告訴我們,光是出錢去教育教練可能沒啥用,錢灑下去了回來若不是一樣裝死,就是被其他黑心教練逼的不得不同流合污。最好的方法是用強制規定逼 黑心教練就範,這包括更嚴格的球數限制強迫換投,以及更長更密的賽程讓黑心教練戰績吃屎。今天你的規則鼓勵惡質教練出頭,就是逼原本有良心的教練也不得不 一起黑心。當拿到冠軍的、帶國家隊去國外的、拿獎金的都是以黑心聞名,不黑心不是對不起自己?你不能去高估人性的善良面,就連在美國也一樣,何況是在台 灣。

調查顯示,有超過一半的美國年輕球員認為,教練其實不太注意他們受傷的事情。而即使在美國也有一堆教練認為球數限制是多餘的,反正大部分的教練多少有些常識,不會做出10天18局這種事情,球員應該沒那麼容易受傷。那台灣呢?

學生聯盟只想賣球員賺佣金?

但顯然如何保護選手對學生聯盟來說一點都不重要。繼推動統一背號制這一偉業之後,現在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是跟棒協合作阻擋球員跟美國簽約,並且讓自 己成為球員出國的統一管道。如同之前講過的,他們嘴裡說是怕球員被不肖經紀人騙,但是他們絕對不會把心思放在如何向球員宣導美國規定的經紀費用是5%,以 防止球員上當簽下郭泓志那種30%的經紀約,相反的則說都交給他們來搞就OK。有人會相信他們是善意而非藉此壟斷利益?

今天假如有個怪教主說年輕女生在外面很容易受到色狼欺騙,但是他又不宣導如何識別痴漢的要領或公布痴漢惡行模式,反而說女生都應該來統一住在本教的總本山,日後再由本教主統一找尋適當交往對象加以分配,你會覺得這教主是個偉大的慈善家,還是企圖建造後宮的大淫魔?

幸好有些美國球團早就識破了這個伎倆,根本不打算理會這群貪婪的小丑。

教學生球員保護自己有那麼難嗎?

保護選手很難嗎?設定合乎國際標準的球數限制,並且向球員宣導保護自己的觀念,以及自己應享有的權利即可。都有辦法向各校宣導高中聯賽如何用網路報名,如何拍攝球隊照片,如何燒製報名光碟了,卻沒辦法宣導球員如何保護自己?當別人都傻的啊?

學校平常要不要教假如有怪叔叔要侵犯學生時學生應該表示拒絕?那教練企圖傷害選手的時候選手不需要主張自己的權利表示拒絕?別說教練要你投200球的時候要懂得拒絕,有多少球員被教練毆打的時候懂得拒絕啊?還要靠人躲在旁邊偷拍送去市議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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