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權利大聲罵……
作者/黃金獵犬
職棒到了危急存亡之秋嗎?你贊成劉保佑的說法,還是繼續對「洪教主」嗤之以鼻呢?
近一、兩個月,機緣湊巧和中華職棒「高層」有了些交談的機會。10月2日當天自掏腰包以「棒球記者聯誼會」之名宴請了中華職棒會長趙守博,不想套關係、拍馬屁,也不是跑新聞,只是為了讓記者會員們和這位中職的現任領導人多熟絡,同時藉機提出建言。
酒宴中,我告訴趙伯伯:「記者聯誼會成立十幾年來,從不曾請聯盟會長吃飯。」自乾一杯:「因為你是中職十七年來最認真、最投入的會長。」
這也是請他吃飯的目的之一。
棒球記者遲到習性很難改,尤其是早上、中午這時刻,想午夜或破曉才入眠的夜貓早起相當為難,即使當主人請吃飯都一樣。除了負責買單的我和主辦人總幹事廖以容外,趙會長準時出席,十分…二十分鐘後,記者們才魚貫出現。
什麼時候不是意興闌珊?
趙伯伯不厭其煩的一遍又一遍告訴剛拉椅子坐下的記者們,職棒目前面對的問題,和他對政府的期待,談得最多的,是坐在他身旁的民生報棒球組召集入王惠民,隔天談話內容出現在民生報顯著位置。
我因為當天要趕到高雄跑比賽,加上長官不喜歡體裁較硬、不有趣的話題,交給同時赴宴的同事處理,未就趙會長的談話有任何描述或報導。
惠民哥的報導引起很大的關注,每天都有球員、行政人員問我是真是假,我只能回說:「編輯大標下得太重,是『意興闌珊』沒說『不玩了』,咱們這十年來,又有什麼時候不『意興闌珊』?」
自己不行,只會向政府要糖?
但複雜的現況和理念,難以在報端的幾百字解釋得清楚,趙會長的苦心終究引起若干球迷的不理解或不諒解。
作家米果寫了篇《請問,CPBL會長……》
「什麼叫做『政府為棒球做了什麼?政府又為職棒聯盟做了什麼?』我彷彿看到一個習慣要糖吃的小孩,賴在地上淚水涕零,哭訴撒嬌,再不救我,我就死給你們看!」
「十七年以來,這種經營職業棒球的態度,還能讓球迷如此死心塌地,都要稱得上世界奇蹟了,這時候還因為收視率不佳,票房不夠,因為轉播權利金無法予取予 求,就來怪罪好手被國外球團挖走,推託王建民與洋基搶走球迷,甚至負氣說那種幼稚而小格局的牢騷,說真的,一肚子火氣,恨不得甩個兩巴掌。」
學長瘦菊子也寫了《關於趙會長對中華職棒困境的有感而發》
「政府一直視職棒經營為商業行為,但至今有那一隊賺錢?」
眉批:職棒經營不是商業行為嗎?而一定要賺錢才算商業行為嗎?那政府豈不是要保證每個商人都賺錢嗎?天底下有那麼好的政府嗎?為何不問:球隊怎麼不賺錢?比賽不好看嗎?球員球技、拚戰精神不足嗎?球場服務差嗎?票價太貴嗎?
對於類似的問題,小犬亦於2003.7所寫的《誰說一定要虧錢》中談到:
「沒有人規定組職棒隊就一定要虧錢。」立即給了我答案。洪領隊絕對是對的,天底下沒有虧本的生意,既然是職業棒球,就沒有一定要賠本的道理,職棒是「生 意」不是「主義」,管你什麼樣的思維、原理原則,管你黑雞、白雞,只要是能生蛋的都是好雞。強用道德層次或棒壇的發展命運來審視洪瑞河,是不公平的。
台灣棒球運動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執事者短視近利,沒有可大可久的格局,看不到永續經營的決心和手段,具體點來說,就是最像流動攤販的兄弟象隊,竟然是台灣最具人氣、球迷最多的球隊。
誰說經營職棒一定要虧錢?
我是認同米果和瘦菊子的。3年前的我就曾甘冒不諱直牴洪瑞河,讓他氣得找我長官吃飯。但現在,想法有點不同,稍稍能體諒洪瑞河、趙守博的心情,對於劉保佑則是現階段「欣賞」和一點點「崇拜」。
兄弟在台北市美麗華百貨舉辦球迷嘉年華時,洪瑞河對我和惠民哥、學長吳育光談了很多,現在隱約還記得他談了幾個重點:
1.誰說中小企業不能經營職棒。
兄弟象三連霸時期,曾經有盈餘。他有信心在有效的成本控管和開發下,不必虧太多錢。
2.誰說職棒一定要虧錢。
3.人才質素未達一定水平前,二軍建制沒有迫切性。
4.兄弟象絕對是最後一個熄燈的球團。
相信洪領隊所陳述的看法,一定會引起大多數球迷的撻伐,如同米果、瘦菊子及若干年輕的棒球記者同業們。
虧了十幾億,像在搞慈濟
但如果轉換一下角色來思考,如果把我們從球迷的角色轉換成自負盈虧的經營者,賺錢希望不大,如果要賠,每年可能上億。這種傻事,你、我或者我們認識的人有誰會做?
中華職棒打了17年,的確有不少球團做傻事,統一、兄弟是元老球團,算是傻勁十足,這些年來他們虧損上億,甚至十數億,還在苦苦支撐。因為他們,很多球員有了工作、周邊產業的從業人員有了收入,其中也包括我。
他們雖是營利事業,但卻做了類似慈濟的事,從某種角度去看反而比較像慈善單位,我不覺得有任何人,有權利強制要求球團該如何如何,畢竟錢是他家的,肉長在他們身上,愛怎麼花是他私人的事,肉割多了,喊喊痛,又有什麼不對的呢?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覺得對無法苛責中華職棒各球團。
老闆也要個給他繼續經營下去的理由
如同劉保佑所說:
職棒大環境低迷,球迷會問「給我願意進場看球的理由。」身為球團老闆,La new劉保佑也想問球迷,「給我願意繼續經營下去的理由。」這些年來,球迷權利無限上綱,經常在網路批評球隊的決策,劉保佑認為,球團賠錢賠到手軟,換來的卻是「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從另一個深層一點的角度出發,棒球運動不是私人的,不是家天下,是台灣百年來各種社會資源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裡面有大家的新台幣,有爺爺、叔伯、兄妹、親朋的淚水、歡笑聲,有我們共同的記憶,所以做為球迷的我們,對棒球的感情有寄望,當然有權利要求。
如此說來,中華職棒是社會公共財,理應受到社會大眾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經營者有責任讓他更好。從這個角度出發,小犬、米果、瘦菊子…乃至廣大球迷對中職的不滿、振振有辭的批判,自然取得眾人可以認同的正當性。
該是向政府大聲要求的時候了
然而,這裡面產生了一個不對等的關係,職棒球團不是社會啊,不是公法人。為什麼要承擔如此不可負荷之重?憑什麼要求他們一定效法美日職棒的經營規模,投注更多更大額的金錢呢?
La new是十七年來經營方式、理念最符合球迷要求的一個球團,我深深為他感動,總冠軍賽、亞洲職棒大賽的表現,也足以讓台灣球團為之喝采。
但如果再不給予支援,投資環境或政府態度沒有改變,La new還能再撐多久?這麼用力投入的球團,兩年內爆發了2次黑金涉入的陰影,打敗三星獅後陳金鋒、吳偲佑要被挖角,如同劉老闆在《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中 所述,他是隻自身難保的母雞,他還能保護他的家園、子女甚或自己的性命多久呢?那麼,除了劉老闆之外,其他的5隻母雞呢?
或者我們再仔細看看四級(含大學)棒球隊的經營處境,你會發現類似的問題。
想表達的,是米果、瘦菊子和大多數球迷都是對的,職棒應該要改革,而且刻不容緩,他們在要求政府之前應多做檢討,但我相信,在政客不斷消費台灣棒球的同時,職棒有權利要求政府給予一個理想的投資環境,這兩個方向應該是並行不悖,可同時進行的。
是我們大聲向政府要求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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