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該是弊端的產生源頭
最近發生由於青棒球員與美國職棒球隊簽約事件,以致於兩支青棒球隊遭到學生棒球聯盟取消聯賽名次且全隊禁賽一年的處分。全隊禁賽的部分由於影響太大,又改為只有總教練禁賽。
這個事件也引起不少討論,大多是圍繞在懲處是否恰當這一點。儘管「聯賽期間」不得簽約的定義由於文字上的模糊而引發了爭議,但是就學生聯盟的立場來說,基於自身對自訂規範的認知,依據白紙黑字的規程判定名次取消球隊停賽,這當然是完全合乎規則的。
合乎規則和合理是兩回事
當然,這就像中華職棒隨便解約球員又不給離隊同意書一樣,合乎規則與合理,完全是兩回事。判斷合不合理的標準很簡單,同樣的事情拿到其他地方會變成怎樣?那種只有打棒球才必須承受的特例就是不合理的。
在這個社會罹患集體失業憂鬱症的時代,假如有某個學校,能讓學生在畢業之前就得到廠商的錄用,大肆宣傳都來不及了。沒有道理打棒球就得偷偷摸摸,不但不能 宣傳還得擔心被懲處。而還沒有畢業的學生,如果有廠商把期望的就業機會送上門,又難道還要跟廠商說等我畢業再跟你談?顯然這是不合乎常理的。
所以簽約的學生犯下的錯誤並不是簽約,而是簽了約還去參加青棒聯賽。不過,能受到國外注意的球員多半也是球隊的主力,背負著球隊成績的壓力。是否能在不知 情的教練報名時明白告知自己已經簽約?或是否在教練知情卻依然決定報名的情況下表示拒絕?不論是在人情壓力還是相關知識上,我們很難樂觀地認為台灣這些連 手痛都不懂得拒絕上場的球員,有能力或有餘裕去做出「符合規則」的判斷。
懲罰到底罰到誰?
不論過程如何,結果是球員還是上場了,球隊也被懲處了。但是這對簽約的球員來說並沒有任何傷害,受到影響的是隊友和學弟。這種搞不清楚對象的懲處,當然也 是不合理的。而照著規則懲處最後又取消了全隊禁賽的處分,可見學生聯盟自己也知道原本的懲處規則根本窒礙難行,弄不好還會搞到球隊解散。訂出這種不合理的 規則還敢拿出來張牙舞爪,先是裝出一副義正辭嚴的樣子之後又來扮好人,當然難逃外界譏評。
最後這個懲處到底傷害到誰呢?總教練禁賽一年?這會對球隊有什麼損傷?老實說並不見得。就像穀保的李杜宏教練任內只會狂操王牌投手,整天罵球員學習心態 差,但還是拿不到冠軍,結果換成議員蔡明堂帶隊,不用放什麼屁話,反而立刻拿到冠軍一樣。更不用說總教練不在,還有其他教練可以帶兵。當然,要懲處總教練 也不能一句話就算了,到底總教練知不知情,舉證責任應該在學生聯盟身上。
真正發生威力的懲處,則是那個看似無所謂的取消聯賽名次。當然,學校會因此損失一筆獎金。但對球員來說,聯賽名次只不過是個虛幻的榮譽,名義上取消就取消 了,在場上征戰的結果是不會改變的。然而,要命的是聯賽名次被跟保送大學的資格給綁在一起。不論是簽約還是懲處,都是無足掛齒的小事件。真正應該檢討的是 這個莫名其妙的制度。
選錯高中球隊,一輩子完蛋?
即使是發展性有限的球員,只要待對了球隊,就可以靠著主力數人的成就而雞犬升天。而天賦英才因為待在隊友不夠好的球隊,拿不到名次就得不到這樣的優惠。一旦在青棒時選錯了球隊,不只是能不能上大學,甚至連未來當國手、服替代役、甚至打職棒的機會都會連帶被影響。
結果是王牌投手為了隊友前途必須忍痛被燃燒,而可能斷送運動生涯。青少棒選手為了增加日後發展的機會也必須選擇所謂的名門球隊就讀,不但有可能缺乏上場機 會而磨損天賦,也造成球隊強弱差距拉大的結果。而為了球隊的名聲,各青棒隊也會盡可能挑選即戰力的選手,甚至真的派出球探到處挖角,有天賦有興趣的孩子在 錯過青少棒的階段之後,根本不可能擠進這道窄門。這樣的政策,對於高中以上競技棒球的發展,當然是無可理喻的愚行。
為什麼訂出這樣愚蠢的政策?閉著眼睛想也知道會拿出「棒球是團隊運動」這種大義凜然的大旗來搪塞。當然對那些球界人士來說,這就是他們成長的過程,也是一種必然。也就是所謂「個人表現再優越,如果不能幫助球隊獲勝的話那種表現就是屁」理論的具體呈現。
也許對這些人來說,根本不可能上場的板凳球員,如果有負責打掃寢室、洗衣服,甚至用來給學長出氣的話,也算是一種對球隊的貢獻,所以球隊拿個好名次,保送他們也是應該的。畢竟許多球員對於以前過這種生活也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甚至進了職棒還如法炮製。
青棒比賽是拚榮譽還是拚錢途?
然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就是所謂的團隊精神嗎?在美國就不是這樣子的。身為球隊的一員,即使是敗戰處理投手也能得到上場吃局數為球隊貢獻,每個人扮演好自 己的角色來達成球隊的勝利,而勝利的榮耀則由球隊全員共享。當運動生涯進行到一個段落,能不能晉升到下一個階段,則是看個人的天賦與表現。團隊與個人分得 一清二楚,這是美國的團隊精神。
相反地,像台灣這種把球隊勝負甚至把全隊前途掛在幾個主力球員頭上讓他們拼死拼活,其他人被冰在旁邊等搭便車升天,所謂的榮譽則只是獎金和福利的附屬品,以及爬到下一階段的門票,這豈不才是最令人作嘔的個人英雄主義的極致?
而一手祭出保送大旗一手高舉懲處大刀的學生聯盟,則是推廣這種瘋狂個人主義,讓不知道多少球員生涯提前終止的幫兇。滿嘴仁義道德說什麼跟職棒簽約拿錢就會污染學生棒球,但你們辦的所謂學生棒球比賽,真的是給學生來拚高潔的榮譽?還是拚未來一生的「錢途」?
職棒環境不好,青棒環境難道很好?
說什麼大筆鈔票擺在學生面前會怎樣怎樣,不知道到底是沒有知識還是沒有常識?就算是畢業之前簽了約,沒去履約能夠拿簽約金嗎?王玉麒跟紅襪簽了約,因為簽證問題去不了美國,他有從紅襪拿到了幾張鈔票?
還有人拿出「保護學生受教權」這冠冕堂皇的大旗,老實說在國內的青棒隊有多少人在「受教育」?教出來的球員不談讀書寫字,就連怎麼保護自己的身體都不懂, 完全就是任由教練驅使的打球機器,這還有臉談什麼教育?還不如在美國小聯盟,至少多學一些基礎的運動科學相關知識。現在大家都懂得掛在嘴上的是國內職棒環 境不好,出國發展是好事,但相較之下難道國內的青棒環境就很好?
薪資的波動鐵飯碗公務員能理解?
這些所謂的主管官員,反正自己餓不死,別人生死也明明不關他們的事,而且又搞不清楚狀況,卻偏愛裝出一副怕你挨餓受凍的老爸嘴臉。
以前為了趁機整那魯灣,說什麼球員要念過大學,才成熟到可以在打職棒時能免於不當誘惑,結果後來涉賭被抓的球員幾乎都是大學學歷。現在又說什麼簽約不能等 高中畢業之後嗎?他們的老婆上百貨公司買衣服,不知道又願不願意等周年慶之後?家裡信箱收的廣告信難道又都沒有優惠期限的嗎?誰家球團的offer是保證 你三年不調價的?這種價碼的波動,當然不是那些坐辦公室每年拿假考績,就可以等著加薪的人可以理解。
閃人慢,連渣都不剩
選手的評價隨時會波動,甚至球團的財務和簽約狀況每年也是不一樣。鄭錡鴻這種高一不閃人結果被操爛,最後損失上百萬簽約金,以及未來可能上千萬薪資差價的例子就不用說了,而吳信璁看來就要是第二個傻瓜鄭錡鴻。
以前還有一個叫做郭勝安的投手,美國也是希望16歲把他簽下來,當時他的評價比羅錦龍還高。羅錦龍閃人拿了140萬美元,郭勝安留下來結果呢?什麼也不 是,看現在這樣子連跟中職拿140萬台幣都別想了。當時還鬧出個地方球界留人運動,意思是郭勝安不留下來的話地方棒球發展就完蛋了,而那些留人的所謂球界 人士現在躲在哪裡啊?
前幾年也有第一輪的新秀不滿意價碼不簽,拖了幾年最後連球都沒得打的例子。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鈔票捧上門的時候說啥等畢業再談,結果畢業沒談成這 些說風涼話的人士可有半毛錢損失?就算被惡德經紀人抽了35%也總比一毛錢都拿不到要好吧?急著要簽約的球員往往家境不好,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這些事 不關己的權力者廉價的關心。
有利益關係的人成為接受徵詢的專家?
當然這些人一定會說:「我們做這些政策和懲處的決定,都是徵詢過專家的意見啊!」。問題是你要看看他們所謂的專家是誰?哪個不是跟球員簽約這種事情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連中職的秘書長李文彬也列名決定懲處的紀律委員會,當然他就會支持這種懲處。畢竟青棒出國的球員越少,對中職就越有利,因為年齡越大就越不容易出國,而且 夜長夢多搞不好哪天就突然受傷。在大學交換學生也有可能沒談好,或是像羅國輝一樣不先幫球隊打個名次就說啥技術不成熟所以不放人。萬一幾件倒楣事剛好碰在 一起,說不定就只有淪落去被迫代訓,然後等著領中職的三萬月薪。王玉麒現在不就蹲在連投手教練都沒有的所謂代訓隊?蘇哲毅不就交換學生了半天最後交換到中 信去了?
其他人呢?大學棒球教練?現在各大學球隊已經成為台灣最大的球員輸出聯盟,這固然對大學球隊的進步有所幫助,但也有不肖教練在輸出球員時從中抽成,甚至連 校方也抽成的。即使是潔身自愛不抽成的教練,難道不會希望更多球員是從自己手上送出去,以增加自身名氣?既然這樣的話當然就不會希望球員高中就跑掉。
還有誰?高中棒球教練?除了抽成的利益問題以外,我閉著眼睛都可以列出一串青棒球隊的養成功力之差,就算把國中畢業的王建民、曹錦輝、郭泓志全都集中到他們手上,也養不出啥鳥蛋的。既然如此,能打擊那些有本事養出旅外球員的學校當然會對自身有利。
這些利益相關者做出的判斷,能做為政策的依據嗎?要知道這一票專家跟官僚的混合體,竟然搞出青棒打木棒這種白癡決策,害垮一世代球員還拖垮一堆球隊財務,還有資格談什麼啊?
不肖之徒將利用錯誤懲處衍生弊端
更值得憂心的是,現在球員的仲介,不只是專職的經紀人或球探,連教練甚至記者都有份。以台灣這批所謂球界人士長年下來的一言一行來看,其中不肖之徒絕非少數。類似這次事件的懲處措施,未來很容易受到利用,而造成各種弊端。
例如所謂的NCC戰術:某方仲介勢力滲入甚至操控聯盟,自此凡是經由該勢力簽約的球員一律查無實據不予處理,而與別的經紀人接洽的則一律開鍘懲處。又例如 選擇性烏賊戰術:與某方勢力合夥的記者,在得知有意洽談的球員轉往其他經紀人傘下後,就故意上報給他見光死,而自己的旗下球員就在消息面上封鎖予以掩護。 這已經不是當事人要不要低調的問題了,反正現在的記者都可以幫特定經紀人宣傳並且造謠打擊其他對手了,還有啥事不敢做?
選手沒有簽約自由將淪為笑柄
更有甚者,目前學生聯盟和棒協似乎打算創造台灣球員仲介的單一窗口。雖然還搞不清楚這兩個單位是打算互相競爭還是合作,但如果這計謀成功的話,台灣球員能 否出國的生殺大權,就掌握在這樣不但不知道到底搞不搞的清楚狀況,甚至連有沒有良心都不曉得的單位手裡。屆時不肖人士從中可以牟取的巨大獨占利益,恐怕難 以計數。而且如此一來,台灣選手要出國就如同古巴選手一樣沒有自由可言,將成為一大笑柄。
表面上說是要防止球員遭到不肖經紀人欺騙,但實際上這種事情只要加以宣導,讓球員知道美國大聯盟規定的仲介費用不得超過5%即可,根本沒有統一洽談的必要。這些向來以發公文擅長的機關是不懂還是裝傻?
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選手要自保
對於這些可能隨之發生的陰謀,除了要提高警覺加以提防,並且隨時準備揭發以外,也必須知道不論是教育部委辦聯賽的學生聯盟或是棒協,都只是民間團體。在沒 有法律的授權下,絕對無權干涉球員的簽約行為,既不能自作主張成為簽約的單一窗口,當然也不能企圖把透過該單位簽約作為申請替代役的條件,以達成獨佔目 的。就連他們現在所謂的「懲處」,也只不過是我家出錢辦比賽,不讓你來參加這樣的程度而已,非關公權力,只屬於民間團體的自由,就像漫畫店老闆看你不爽不 讓你進店看漫畫沒兩樣。
任何遭受不公平對待的球員,都應該立即尋求法律協助,必要時找民意代表把事情鬧大,以維護自身及隊友的利益。
作者 小橘




















